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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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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结账工作的通知
2025-11-04 13:56  

 

关于2025年度结账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年度财务工作的部署要求,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我校年度财务决算任务,受财政厅提取支付数据截止时间影响及学校实际工作情况,现将2025年年终结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5年度财务报销业务(线下报账和网络报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本年度已开具应报销的票据,须在结账前完成报销,线下及网络报账均需在11月28日前履行完签字审批流程,并将纸质报销材料送至财务处或投递至投递柜中,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前安排相关工作。

结账后支出的票据可在下学期开学后通过线下或网络报账形式进行报销,2026年报账业务开始时间另行通知。

二、推进财政专项执行

按照省财政厅要求,2025年到账的财政专项经费,应在本年度列支清零,请项目负责人抓紧预算执行。

三、借款清理

尚未核销的借款,请于2025年11月28日前报账核销。以前年度借款仍未核销的、核销票据与借款事由严重不符的,必须在结账前交回借款。特殊原因不能在本年度报账的,请当事人在结账前书面说明情况,报财务处(综合楼244室)备案。

四、票据清理

预借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的单位(部门),请及时催款,确保结账前经费到款入账。逾期未到款的,请出示书面情况说明。开具涉税发票但经费未到款的,必须先行缴纳相关税费。

五、资产对账

国有资产管理处与财务处对账截止日期为11月28日,已办理完资产入账手续,但未到财务处报账的,请及时办理报账手续。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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