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销业务事项的工作提示
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报销管理,提高师生的报销效率,现将近期高频次发生与相关规章制度相悖业务事项提示如下:
一、关于公务出差、调研业务方面报销
1.根据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各单位、各部门要履行出差审批程序”,有公出任务(参加各类培训、会议、比赛、调研)的师生,出差前应提前履行出差审批程序,待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外出公务任务。报销时需携带审批单、会议通知、交通费、住宿费、会议费发票等。
2.根据学校公务卡管理办法规定“公务卡强制结算范围”,飞机票、住宿费、会议费、培训费是必须使用公务卡或对公转账的业务。特殊情况可借用我校其他教师的公务卡支付或先行借款,办理对公转账业务。
3.根据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城市间交通票据报销时必须取得有效的报销凭证,包括但不局限于:汽车票原件、火车票原件、飞机行程单原件,航空公司或代理公司开具的发票需明确标注:航班号、出行日期、乘客姓名、飞行区间等信息;保险报销凭证若为发票形式,购买方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必须为学校相关信息,若开具个人抬头保险发票将不予报销。
4.根据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课题组校外人员使用教科研项目经费参照我校相关制度执行。费用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调研需提前履行审批程序(由校内课题组成员代为申请),涉及公务卡强制结算事项可使用校内教师公务卡或对公转账。
二、关于日常办公业务方面报销
1.单次采购商品、购买服务达到或超过学校内部控制标准,需提前履行审批程序。
2.新版增值税发票的销售方信息若只有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办理对公转账业务时,需提供对方单位银行账号及开户行信息。
3.办公用品支出,报销时需附领用单或保管人员签字的入库单。
4.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印刷费、宣传费支出,需提供相关实物照片资料。
三、关于版面费业务报销
版面费报销或借款时,除提供原相关材料外,必须提供期刊“三网”可查证明材料。
财务处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