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科研项目经费规范财务报销管理的通知
各位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科研、教研项目经费使用,结合“财经管理突出问题专项规范整治”工作的要求,学校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现对教科研项目经费在使用过程中涉及财务报销及采购等做如下要求。
一、设备购置报销。师生在使用教科研项目经费(包括横向、纵向经费)用于设备购置时,按我校设备采购、资产入账等相关要求执行,费用报销按学校财务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执行。
二、课题组校外人员调研报销。课题组校外人员使用教科研项目经费调研,同样参照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哈尔滨金融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要求执行。其中,涉及省财政要求的《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的项目,如:飞机票、住宿费、培训费等,校外人员可使用校内人员公务卡或对公转账的方式结算,否则不予报销。
三、版面费报销。师生在版面费报销或借款时,除提供原相关材料外,必须提供期刊“三网”可查证明材料。
四、国际发票报销。持国际发票报销,须提供国际发票中文翻译材料,先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对发票原件与翻译件文字表述一致性进行审核,并加盖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公章(整套材料骑缝盖章)后作为报销材料。
财务处 教务处 科研处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