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 部门简介 | 通知公告 | 新闻报道 | 规章制度 | 服务指南 | 收费公示 | 下载中心 | 学院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退还质量保证金的通知
2022-06-30 11:20  

关于退还质量保证金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黑财采函〔2022〕144号)要求,现将我院退还质量保证金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退还范围

1.2019年9月1日以来签订的货物和服务类(不含工程类)合同,按合同规定已向学院、学院食堂上交的质量保证金(不包括履约保证金)。

2.无论合同如何规定,质量保是否到期,企业是否为中小微企业均在退还范围。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部门)梳理原项目具体情况,于2022年6月29日下班前将应退还质量保证金情况填写统计表(含合同是2019年9月1日以来签订的已经退还的)发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南秀刚和财务处程相春办公邮箱。

2.请各单位(部门)与原项目的中标方取得联系,按学院退还质量保证要求(中标方开具往来票据,业务部门填写支款单及退还质保金审批表)办理退还质量保证。

三、业务受理时间

2022年6月30日至7月8日。

 

附件:

1.2019年9月1日以来质保金统计表

2.哈尔滨金融学院退还质量保证金审批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财务处

2022年6月29日

 

附件【附件1-2.zip已下载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哈尔滨金融学院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