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金额(单笔)
审批人
1
1万元以下
经办人、单位(部门)/经费负责人、财务处长
2
1万元—50万元
经办人、单位(部门)/经费负责人、财务处长、业务及财务分管院领导、院长
3
50万元(含)—100万元(人员经费支出、水、电费暖支出除外)
经办人、单位(部门)/经费负责人、财务处长、业务及财务分管院领导、院长(附院长办公会纪要)
4
100万元以上(含)
(人员经费支出、水、电费暖支出除外)
经办人、单位(部门)/经费负责人、财务处长、业务及财务分管院领导、院长(附党委会纪要)
版权所有 哈尔滨金融学院财务处